2016年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指引
为落实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统计局关于开展2016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(商资函[2016]223号)要求,做好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须知如下:
一、申报企业范围
2015年12月31日前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、获得法人资格的在京外商投资企业,其中包括经商务部、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。
二、申报时间
企业应于8月31日前参加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。
三、申报方式
(一)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系统(www.lhnb.gov.cn)“北京市专版”,进入填报2015年度投资经营信息及存量调查表。企业可在报表提交5个工作日后查询确认情况,并根据主管部门意见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。
(二)登录北京市财政局网站www.bjcz.gov.cn点击“企业服务”查询填报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相关内容,按要求完成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表。
注:具体申报要求及联系电话请登录www.lhnb.gov.cn点北京市专版查看,右边新闻通知内查看,或登录北京市商务委官网www.bjcoc.gov.cn通知公告内查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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